快速理解
「馬祖擺暝」傳承自原鄉福州民俗,於農漁淡季的農曆正月上旬至2月初舉行,整個馬祖四鄉五島70餘座廟宇各依其舊有例祭日 各自辦理擺暝祭祀藉擺暝迎神祈安與調劑生活並凝聚宗族、村民、信徒之團結力量;每年擺暝期間,移居桃園八德、新北永和的眾多旅臺馬祖人多會返鄉參與擺暝祭典蔚為一俗。
代表特徵
擺暝:境民依俗於午前備辦牲醴供品,並於午後開始焚香祭祀、敬神謝天,再於翌日清晨始撤饌,其後分食。
扛乩:扛乩(四轎)迎神降駕,透過桌頭解說神意;出字時,以「乩轎」頂端左側龍頭敲擊。
遶境:各境依俗迎神扛轎遊庄,祈求全境平安,各境各庄多集中於元宵當晚舉行。
燒馬糧:農曆1月13日坂里、1月15日白沙兩村各家戶,在遶境隊伍入庄時,於門前焚燒馬草、五穀與元寶(福州金),給予白馬尊王之座騎白馬食用,祈求食飽而有戰鬥力,讓尊王騎乘護祐鄉里。
主要儀式:「馬祖擺暝」為連江縣馬祖四鄉五島共有的歲時性祭典,每逢農曆正月上旬至2月初,各村境依俗熱烈展開,除了共有的擺暝祭典、遶境、送喜與食福等四大項目之外,整個「馬祖擺暝」另含:燒馬糧、求子嗣、求文昌、解籤詩、補運、求發財金、祈夢,以及風燈、鼓板、扛乩、喜碟、祭黃烈侯 、擺奶、請神譜、躃火儽、攔路宴、捧點心、清潔衢道、威武陳元帥和白馬尊王出宮作客與回宮安座等等多元陣頭與儀式,反映出閩東地區特有的文化傳統。
文化背景
一、馬祖擺暝為連江縣四鄉五島全域共有的歲時性祭典,每逢農曆正月中旬至二月初,各村境由在地居民及旅外鄉親合力自主傳承該項祭典文化,具有凝聚馬祖人向心力之意義,互動參與度極高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1款登錄基準「民間高度認同,並持續自主、自發參與」。 二、馬祖擺暝之孩囝(神偶)、鼓板、扛乩、風燈、燒馬糧、躃火儽等陣頭與儀式,反映出閩東地區特有的文化傳統,頗具當地信仰特色。其民俗活動與地方人民生活緊密結合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2款登錄基準「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及文化之特色」。 三、擺暝期間於北竿、南竿、東引、莒光等地所呈現的祭典文化形態,保留了豐富完整的傳統做法,不論是在廟宇內外的供品擺宴、送喜、請神譜誦讀、孩囝出巡、鼓板演奏等元素,其表現形式及現今的傳承體現,都具一定的傳統模式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3款登錄基準「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」。 四、「馬祖擺暝」具有重大意義及高度文化代表性。地處偏鄉的低地開發環境,讓馬祖地區保有較為豐富的文化傳統風貌,每逢擺暝期間,眾多旅外鄉親返鄉參與所呈現的社群參與向心力,也顯示出本項文化資產豐厚獨特的實踐特色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3條第1款重要民俗登錄基準「在歷史與社會變遷下,具文化生命力,持續傳承及實踐」。 五、馬祖擺暝可見四鄉五島之各社群一體性及展現強烈認同感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3條第2款重要民俗登錄基準「參與實踐之地方、社群或族群認同其為社會生活或文化特色重要之一環」。 六、連江縣政府文化處於過渡階段擔任保存者,協助進行四鄉五島擺暝祭典活動之各宮廟社群的聯繫及整合樞紐,並對於擺暝祭典文化的理解充足,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4條第1款「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、技術及文化表現形式」。 七、連江縣政府文化處以官方身分所具有的公共性及可發揮的號召力,來推動該項文化資產的保存事務,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4條第2款「具協助推動該登錄項目保存維護工作之能力及意願」。 八、連江縣政府文化處為出席說明會關係人多數認可,具保存者之代表性與適當性。符合「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4條第3款「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」之條件。